关于做好2025年度第二批向实体书店购买阅读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17 11:58 浏览次数:

各市新闻出版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有关部署,加大对实体书店扶持力度,进一步推动实体书店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强化实体书店全民阅读“城市会客厅”功能,持续深化“书香浙江”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2025年度第二批向实体书店购买阅读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购买对象

浙江省内各类实体书店,须合法持有浙江省新闻出版部门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并正常开展出版物批发零售业务,上年度及本年内未受到各级新闻出版部门行政处罚及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记录。

二、购买内容

实体书店参与“书香浙江·请你来阅读”公益阅读点建设,利用书店图书资源,为进店读者和周边群众提供免费图书借阅服务。

该公益阅读点主要以书架或其他便于借阅的形式呈现,须统一标注相关字样。相关公益阅读点可设在书店内,也可设在社区、高铁站、机场等书店外的合适公共场所。公益阅读点内的图书由参与购买阅读服务的书店提供,一般须为近两年内出版的新书、经典好书、畅销书,供读者和群众免费借阅。

书店内的公益阅读点,可利用店内原有设施设立,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设置,图书数量一般不少于80本,并进行动态更新。书店外的公益阅读点,可与周边场所原有设施结合进行设计,图书数量一般不少于100本,并进行动态更新。公益阅读点的日常管理,由提供图书的书店负责。上架的图书,由属地新闻出版部门做好审核把关和日常巡查。

三、购买标准

1.在书店内设立公益阅读点提供免费借阅服务的,购买标准为5000元/年·个,每家书店最多申报1个(连锁书店可按参与的门店数进行申报)。

2.在书店外设立公益阅读点提供免费借阅服务的,购买标准为10000元/年·个,每家书店最多可申报3个(连锁书店可按参与的门店数进行申报)。

四、工作流程和申报要求

1.有意愿的实体书店可通过所在地的县(市、区)新闻出版局,或直接向所在地的设区市新闻出版局进行申报。申报书店须填写《实体书店提供公益借阅服务申报表》(见附件)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各市新闻出版局负责组织本地区审核工作,并于11月21日前向省新闻出版局提出推荐名单。

3.在县(市、区)初审、设区市复核的基础上,由省新闻出版局组织开展评定工作。

4.经核准,符合条件的实体书店名单将在省新闻出版局网站(http://xwcbj.zj.gov.cn)予以公示。

5.公示后符合条件的实体书店将纳入本次购买阅读服务企业名录。

6.实体书店承接阅读服务项目后,应按照要求申报绩效目标;省新闻出版局牵头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并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属地新闻出版部门负责做好日常监管。

联系人:喻雪城,联系电话:0571—81050753,电子版材料接收邮箱:zjsfx001@163.com。

附件:实体书店提供公益阅读服务申报表.wps


浙江省新闻出版局

2025年11月13日


信息来源:浙江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