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七届华东地区 优秀期刊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期刊出版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激励期刊出版单位提高期刊出版质量,发挥优秀期刊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期刊出版业的繁荣和发展,经华东地区优秀期刊评审委员会研究商定,决定组织开展第七届华东地区优秀期刊评选活动。现就推荐参评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参加本届评选活动的期刊,必须是2017年12月31日之前经国家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创办、并在我省登记注册、公开发行的期刊。
存在违反期刊出版管理规定行为,近三年内受到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年检不合格处理的期刊不得参评。
二、参评程序
我省推荐参评第七届华东地区优秀期刊工作,分为期刊社推荐、期刊社主办主管单位审核、省期刊协会评委会审定三个阶段。参评期刊由华东地区优秀期刊评审委员会集中评审。
2021年10月公布评选结果,由省期刊协会适时召开大会予以表彰、颁发获奖证书,并发文提请获奖单位予以奖励。
三、推荐条件
推荐参评的期刊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出版方针,坚持“三贴近”的基本原则;
2.遵守党的有关宣传方针、政策和纪律,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出版法规、规章;
3.坚持办刊宗旨,遵循专业分工,办刊特色突出,社会效益显著,在本专业学科领域、本行业或在华东地区有较大影响,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品牌效应;
4.有较高的学术地位、文化品位或专业水准,在科学文化知识的传播、推广和创新方面有突出贡献,在弘扬中国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5.有准确的市场定位,读者反映良好,市场占有量较大,发行量居同类期刊前列;
6.符合《报纸期刊质量管理规定》的标准;
7.装帧设计精美,印装质量符合规范和要求;
8.重视经营管理,在深化改革促进发展方面做了积极的探索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佳结合。
四、报送材料
1.华东地区优秀期刊申报表一式2份;
2.介绍刊物获奖、学术水平等业绩综合材料1份;
3.缴送2020全年样刊1套。
五、报送要求
1.各期刊社对照参评条件,认真填写申报表,每个栏目内容填写准确、完整(填写2020年度期刊核验内容)。有关期刊的主办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评选要求,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地填写推荐意见。
2.各期刊社于2021年8月12日前将推荐参评材料报送浙江教育报刊总社发展规划部(杭州市文三路求智巷3号、邮编310012);同时报送参评材料电子版,邮箱:1449397584@qq.com。
3.评奖办公室联系人:陈勤,电话:0571-87778032,18958095729。
附件:第七届华东地区优秀期刊申报表
浙江省期刊协会
2021年7月12日
附件
第七届华东地区优秀期刊申报表
期刊名称 | 国内统一连 续出版物号 | ||
刊 期 | 页 码 | ||
期发行量 (万册) | 广告收入 (万元) | ||
全年总收入 (万元) | 税后利润 (万元) | ||
本刊主要 获奖情况 社会影响 (另附相关 材料) | |||
主办单位 推荐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主管部门 推荐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省期刊协会 评委会评审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